招银国际-国企分红专题之一:公共财政的视角-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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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国企兑现向全民股东的分红,是国有资本最主要的基本功能之一。在中国这样一个以公有制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国家,分析国企部门对公共财政的贡献,探究规模庞大的国企部门究竟向全民股东分配了多少红利,关乎每个国民可能享受到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而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减税降费”带来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今年我国采取了较为积极进取的财政政策,近两万亿的“减税降费”使得各级财政收支面临很大的平衡压力,拓展资金来源也就成为当下财政最为迫切的需求。政府通过大规模发债或借融资平台继续加杠杆筹资,无疑将进一步加大宏观债务风险。相较之下,盘活资金存量,优化资金配置显然是更为稳妥的方式。“减税降费”有利于实体部门,特别是国有企业,凸显出国企上缴分红支持公共财政收入的重要性。
国企分红:独特的“两次分配”机制。所谓“一次分配”指国企部门向广义财政上缴的分红,“二次分配”指实业类国企分红进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后的再分配。而最终流向一般公共预算的部分才能用于支持广泛公共事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其本质是国企向全民的分红。
“一次分配”测算:2017 年金融类国企上缴分红接近 4,191 亿元,分红率为30%。2017 和 2018 年实业类国企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分红金额为 2,581亿元(决算数)和 2,900 亿元(预算数),分红率为 18.2%和 19%。2017年整个国企部门向国家上缴利润的总规模为 6,772 亿元,分红率为 24%。
“二次分配”测算:实业类国企分红进行二次分配调出部分资金流向公共预算,2018 年只有 754 亿元调出资金,仅占归属国有母公司 1.53 万亿元净利润的4.9%,即使占比最高的 2016 年也仅为 7.8%。
问道于盲:国企分红的改革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至 2020 年提高到 30%。根据运行情况判断,30%指的是“二次分配”,而没有“一次分配”比例的提高,“二次分配”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企分红“体内循环”特征明显,有悖于国有资本的全民所有制属性,以及应当承担的惠及全民的民生支出责任。
国企上市公司分红率的启示。央企下属上市公司以 36%的分红率向央企集团公司分红,而央企集团公司向国家上缴的平均分红率为 20%,说明有一部分国有资本经营利润的分红被“截留”在央企集团公司层面。近年来,国企的经营状况已大幅改善,为国企向财政上缴利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国企分红自然成为了可供弥补财政收支缺口的重要资金来源。
提高国企分红比例。假设 2020 年国企归属国有母公司净利润达 3.75 万亿元(金融类国企 2 万亿元,实业类国企 1.8 万亿元),按一次分配 30%、40%、50%的三种情景,二次分配按 50%测算,估计公共财政将分别获得到 8,700、11,600、14,500 亿元的支持。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提高国企向广义财政分红(一次分配)比例,尽快改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二次分配),疏通国企分红直接进入公共财政的渠道,已成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