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悟空智库——专业行业公司研究报告文档大数据平台!

国都证券-医药行业点评:《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解读,医保局公开解释,不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190621

上传日期:2019-07-13 09:28:38 / 研报作者:王树宝 / 分享者:1005672
研报附件
国都证券-医药行业点评:《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解读,医保局公开解释,不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190621.pdf
大小:366K
立即下载 在线阅读

国都证券-医药行业点评:《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解读,医保局公开解释,不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190621

国都证券-医药行业点评:《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解读,医保局公开解释,不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190621
文本预览:

《国都证券-医药行业点评:《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解读,医保局公开解释,不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190621(2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都证券-医药行业点评:《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解读,医保局公开解释,不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190621(2页).pdf(2页精品完整版)》请在悟空智库报告文库上搜索。

        核心观点
        之前,《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  2020  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昨天,国家医保局表示,文件中提到“2020  年底前取消”是指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不是指取消“职工基本医保的个人账户”。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这一政策有国家明确的制度设置。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其中,新农合于  2003  年起开始推行,主要解决大病医疗费用,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城镇居民医保于  2007  年起开始推行,开展门诊统筹,不设个人账户。由于在新医改推进过程中,提出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各地新农合的个人(家庭)账户随之逐步向门诊统筹过渡。特别是随着2016  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大部分地方取消了新农合个人(家庭)账户,但也有个别地方保留了这一做法,故此次《通知》就是针对此部分个人(家庭)账户(占比很小)。不涉及广大职工医保中的个人账户。
        风险提示:政策推行不及预期

展开>> 收起<<

#免责声明#

本站页面所示及下载的一切研究报告、文档和内容信息皆为本站用户上传分享,仅限用于个人学习、收藏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参见底部免责申明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