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证券-银行业周报:融资租赁行业迎来统一监管,未来行业将加速整合-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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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统一业务标准和监管规则,引导融资租赁行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金融风险,2020年1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行业规模快速增长,目前注册企业过万家。近些年,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6月末,融资租赁公司(不含金租)共10900家,注册资本总额超过4万亿元。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一定问题:目前已经出现部分租赁公司偏离主业、无序发展,甚至“空壳”、“失联”、“炒壳”等问题频出。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征求意见稿明确融资租赁的业务范围和负面清单。主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增加了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但固定证券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负面清单:融资租赁不得从事: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渠道融资或转让资产等。增加审慎监管指标内容: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融资租赁公司的杠杆率由10倍调整为8倍;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等。明确了监管的主体责任;过渡期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
征求意见稿对市场的影响:行业加速整合。对于“空壳”、“失联”的租赁公司将加快清理规范:一是对“空壳”、违法违规经营类且愿意接受监管的租赁公司,征求意见稿要求其按照监管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对“失联”类企业,劝导其自愿注销或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三是对正常经营类中监管指标不达标的融资租赁公司,要求限期达标。预计未来两年租赁公司的数量将会急剧下降,部分公司存在“保壳”的风险;对于已经成为融资通道的租赁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整改压力。监管要求整体低于金融租赁公司。整体来看,监管标准较为宽松,对“空壳”、“失联”、违法违规类租赁公司冲击较大。
投资建议:目前银保监会已经明确了2020年银行保险业监管工作的三大主攻领域,23项重点监管目标:一是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二是大力做好“六稳”相关工作,普惠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再降50BP;三是全面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未来影子银行、房地产领域、金融控股平台、网络借贷、隐性债务等将为重点风险防范领域;加强绿色、小微、民企、生猪、深度贫困地区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未来资本市场有望迎来长期配置机会,银行股也将迎来估值修复行情,2020年以来银行板块的配置价值凸显。重点推荐:宁波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
风险提示:经济下行压力增加;金融监管政策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