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悟空智库——专业行业公司研究报告文档大数据平台!

中信证券-消费金融行业媒体报道点评:助贷和联合贷有望纳入监管,蚂蚁金服或将受益于行业阳光化运营-200122

研报附件
中信证券-消费金融行业媒体报道点评:助贷和联合贷有望纳入监管,蚂蚁金服或将受益于行业阳光化运营-200122.pdf
大小:413K
立即下载 在线阅读

中信证券-消费金融行业媒体报道点评:助贷和联合贷有望纳入监管,蚂蚁金服或将受益于行业阳光化运营-200122

中信证券-消费金融行业媒体报道点评:助贷和联合贷有望纳入监管,蚂蚁金服或将受益于行业阳光化运营-200122
文本预览:

《中信证券-消费金融行业媒体报道点评:助贷和联合贷有望纳入监管,蚂蚁金服或将受益于行业阳光化运营-200122(4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信证券-消费金融行业媒体报道点评:助贷和联合贷有望纳入监管,蚂蚁金服或将受益于行业阳光化运营-200122(4页).pdf(4页精品完整版)》请在悟空智库报告文库上搜索。

  核心观点
  若助贷和联合贷顺利被纳入监管,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新起点。银行独立风控底线不变,为普惠金融预留的发展空间超预期。蚂蚁金服作为助贷市场规模最大的机构,其“技术+业务”双轴开放战略,有望吸引更多的商业银行合作。
  事项:据财新等报道,《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的二次内部征求意见正在小范围进行中,截止时间为1月20日。除商业银行外,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亦参照本办法执行,过渡期为3年。
  以银行为资金来源的助贷和联合贷款相关方均被纳入管理范围。办法从适用范围、合作模式、合作机构各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办法明确了“互联网贷款”和“联合贷款”的定义,除线下信评线上放款、房抵贷等贷款类型外,目前消费金融行业绝大部分以银行为资金方,针对C端消费贷和B端小微企业贷的助贷和联合贷款业务均将被纳入管理范围。与银行合作进行营销获客、联合贷款、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方面的机构均被定义为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电商、大数据公司、信息科技公司、贷款催收公司等,基本涵盖了消金产业链的核心关联方。
  银行独立风控底线不变,为普惠金融业务预留的发展空间超预期。自2019年以来一直强调的“不得将风控核心环节外包”和“不得直接或变相风险兜底”的政策底线不变,强调“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且有效,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委托给第三方合作机构”。但相较此前部分地方监管发声看,顶层设计以原则性要求为主,预留业务空间更大,体现了监管对普惠金融业务的包容性。重点包括:
  主要通过规定单一客户授信上限、期限上限及资金用途等,来防范共债风险、短接长投风险、包括房产在内的投资风险。办法要求单户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个人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消费金融公司不受此限制)。对期限超过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对下列情形需采取受托支付:1)具有明确消费场景的个人贷款;2)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金额超过10万的个人贷款;3)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超过3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等用途。
  未划定联合贷款出资比例和余额比例上限,由银行自主进行风控管理,同时放开助贷业务发展空间。1)办法中要求银行端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未实际划定具体比例数字,将风险筛选权力移交给银行。2)办法中要求银行端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模式、资产负债结构和风险管理能力,对联合贷款总额按照零售贷款或者贷款总额相应比例纳入限额管理,加强集中度风险管理,但未出现联合贷款余额占比上限约束。办法仅从原则性上要求银行制定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风险管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贷款限额、联合贷款限额、联合贷款出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等,实质上放开了助贷机构业务规模的发展空间。
  未强求放款银行属地化:办法对异地授信与线下业务监管标准保持一致,并未明确禁止,但原则上要求其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无实体线上经营的民营银行除外。
  通过资质和产品评估报告实现日常监管。办法要求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向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包括业务规划、风险管控、拟上线产品等。每个互联网贷款产品上线前,应当于不晚于上线前30个工作日提交独立的产品评估报告。
  规范业务全流程,通过信息透明来实现客户适当性管理和加强客户权益保护。办法要求银行有效落实适当性原则,并在推介时充分披露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催收等信息,获取风险数据授权时需醒目提示。除联合贷款合作出资方外,银行不得将贷款发放、本息回收、止付等关键环节操作交由其他合作机构执行,不得通过合作机构进行贷款支付。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不得采取默认勾选、捆绑销售等方式剥夺消费者意思表示的权利。
  若本办法顺利落地,助贷和联合贷业务阳光化将提高普惠业务发展空间,并有利于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本办法落地有利于:1)提高商业银行的参与度;2)提高助贷平台的合规性;3)更好地满足小微客户和商户的信贷需求。根据监管要求,银行需建立合作机构准入名单,合作机构门槛料将提升。叠加当前存在的部分捆绑销售、变相担保等模式将被逐步清退,预计银行风险偏好会下降,助贷平台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投资建议:助贷和联合贷业务阳光化,最受益的将是头部机构,重点关注蚂蚁金服。若助贷和联合贷顺利被纳入监管,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新起点。合作机构准入机制的建立和运营规划权划归总行将实质性抬高这一行业的门槛。银行出于风控要求,对自身的系统、风控、数据、营销具有持续提升的需求。预计能够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持的平台将更受青睐。蚂蚁金服作为助贷市场规模最大的机构,其“技术+业务”双轴开放战略,有望吸引更多的合作商业银行。通过强化技术,可以稳固生态,扩大业务规模,同时竞争壁垒有望进一步提升。
  风险因素。政策落实进度低于预期。
  

展开>> 收起<<

#免责声明#

本站页面所示及下载的一切研究报告、文档和内容信息皆为本站用户上传分享,仅限用于个人学习、收藏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参见底部免责申明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