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非银金融行业《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点评:差异化修订精算规定,助力保障型业务发展-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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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核心观点:
2月6日,银保监会印发了《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差异化调整现金价值参数和附加费用率上限,引导保险产品让利消费者,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业务,年金险价值率有一定下行压力,但幅度相对有限。整体而言,《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提升保险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购买热情,保险公司将受益于业务增长和保障型业务的价值率短期提升,虽然年金险价值率可能下降,但整体利大于弊,在更好满足消费者保障需求的同时也有助于人身险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投资要点:
调整现金价值参数,鼓励保障型产品降价,但主动权在保险公司。《规定》指出,通过调整健康险、意外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风险保障类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参数,推动产品价格下降,经测算相关产品有3%-5%的降价空间。我们认为,调降现金价值带来的降价主动权其实在保险公司,降价幅度主要取决于市场竞争环境,议价能力较强的公司短期或许不会选择降价,进而使得价值率有一定提升空间。长期来看,调降现金价值有利于保障型产品的保障属性进一步增强,提升消费者购买意愿,产品价格也有望渐进式下行。
下调年金险和部分趸交产品费用率上限,提升产品竞争力,价值率或小幅下降:《规定》将个人年金险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降低2个百分点,预期降价空间也在3%-5%,同时提升年金险等长期储蓄型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均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之举,这能提升保险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营销员的销售积极性,但降价将会使得新业务价值率有一定下行压力。不过,由于现有产品的附加费用并非都已达到上限,现金价值也可能高于最低标准,因此降价空间相对有限,对保险公司的价值影响也在可控范围之内。
完善监管制度,填补监管空白:《规定》整合和细化了之前发布的普通型人身保险相关规定,对长期险和短期险的保费、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等分别规定了科学合理的处理方法,使得普通型人身险的精算监管更加有章可循。同时,《规定》还新增了长期健康险评估假设、保证续保产品、非平准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等相关精算规定。
风险因素:新单销售不及预期、利率超预期下行、权益市场下跌、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