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政策点评:点评证监会就《转板上市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2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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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描述:
3月6日晚,证监会就《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原则。建立转板上市机制将坚持市场导向、统筹兼顾、试点先行、防控风险的原则;二是主要制度安排。对转入板块的范围、转板上市条件、程序、保荐要求、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三是监管安排。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的责任。对转板上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将依据《指导意见》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项具体制度安排。
事件点评:
转板机制加速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助推科技型民企加速发展。
新三板作为民企聚集地,75%的企业是高科技企业,转入科创板和创业板,既匹配了拟转板企业的行业特点,又使其更容易满足拟转入板块的财务要求。转板通道的顺畅有利于不同层级企业形成完整的良性的升降级生态,同时也将更多更优质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带入权益市场发展的浪潮中。通过拓宽其融资渠道,加速其发展速度,从而更好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发展。
股份限售安排略超预期,抵扣限售时间吸引资金入市,同时也为投资者日后在A股顺利退出提供便利。
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股份限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在计算挂牌公司转板上市后的股份限售期时,原则上可以扣除在精选层已经限售的时间。A股市场一般实控人和主要股东锁定期为36个月,对于挂牌前进入的持股10%以下的机构股东锁定期为12个月。因此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限售时间抵扣之后大幅缩短将使暂时尚未离开新三板的企业更容易获得融资安排,提升估值水平,同时也为投资者日后在A股获利了结提供便利。只有打通资金进入和退出的通道方可吸引更多资金入市,促使新三板良性发展。
为转板提供便利的同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避免制度套利,更好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保驾护航。
转板上市由交易所依据上市规则审核并作出决定,有助于降低转板带来的摩擦成本,提升转板效率。全国股转公司比照上市公司要求强化精选层监管,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之间加强沟通衔接,证监会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此举可避免转板公司在上市前后存在制度套利空间,可以有效防止跨市场制度套利。
投资建议:剔除停牌公司和金融业公司,我们筛选出符合精选层财务要求的潜在标的154家,其中已经发出登录精选层公告的企业有35家。由于疫情原因,年报披露或有推迟,在此节点上我们建议关注符合多项财务标准的企业以减小业绩变脸的可能性,重点可关注圣博润、优炫软件等。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部分企业信息披露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