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非银金融行业政策点评: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出台,给予公司自主空间-200321

《万联证券-非银金融行业政策点评: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出台,给予公司自主空间-200321(9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万联证券-非银金融行业政策点评: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出台,给予公司自主空间-200321(9页).pdf(9页精品完整版)》请在悟空智库报告文库上搜索。
主要事件:
3月20日,证监会就《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X―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简称《监管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投资要点:
为新三板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提供政策依据,明确了全面的监管要求。此次《监管指引》为新三板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提供了政策依据,明确了:1、股权激励方面,包括激励方式、激励对象、股票来源、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内容;2、员工持股计划方面,包括持股形式、管理方式、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信息披露;3、其他有关方面,包括禁止利用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活动、回购需要遵循《公司法》等相关要求、国有控股企业和金融企业需要遵循其他相关规定。政策适用方面,《监管指引》发布施行时,已发布相关草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新要求对照调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继续执行。
参照上市公司和科创板的做法,多方面保持一致。此次《监管指引》以上市公司和科创板现行制度为参考,在持股方式、有效期、锁定期、间隔期、解锁比例、资金来源、管理方式保持一致,同时在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方面有所借鉴,包括内部审议程序、激励名单公示、强制回避表决、变更终止程序、中介机构核查等规定。
兼顾新三板企业特点,一些规则方面有所放开。此次《监管指引》也兼顾新三板企业大多是中小、初创企业的特点,规定上有所放松,满足新三板公司在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方面更大的需求。1、股权激励方面,激励对象没有明确实控人及近亲的禁止规定;股票来源增加股东自愿参与方式;总额限制有所放松,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0%,较主板10%和创业板20%放宽,没有单一激励对象的比例限制;定价方面无有效市场参考价格也以采用其他定价方式并予以说明;2、员工持股方面,总额限制不设比例;管理方式增加“自我管理”,不受35人限制,持股期限不受12个月限制,公司可以制定管理细则。3、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审核程序简化,不需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不设事前审查,除发行股票导致股东超200人外实施过程中不增设行政许可。
预计更多新三板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利好公司发展。之前由于缺乏制度依据,新三板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时存在激励对象不明确、信披混乱、期权无法登记、持股平台不能参与定增等问题,方案设计存在很大限制,实施积极性和成功率较低。根据wind数据,2019年初至今发布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129家,成功实施的仅42家。此次制度依据明确后预计将有更多新三板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绑定核心人员,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投资建议:在去年10月份证监会提出推进深化新三板改革后,新三板的制度体系快速健全和完善,投资者门槛过高、流动性不足、互联互通机制缺乏、转板制度缺乏等问题逐渐得到化解。此次股票激励和员工持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新三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助于新三板公司绑定核心员工,有利于公司发展,进一步增强新新三板服务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力。指导意见强调主办券商的核查和督导作用,后续预计新三板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市场将被激活,有望为主办券商提供新的盈利点,目前服务新三板企业较多的券商有望最先受益,我们仍维持证券行业“强于大市”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全球疫情控制不及预期风险、外围市场大幅波动超预期风险、我国宏观经济下滑超预期、我国资本市场波动超预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