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固定收益点评报告:REITs的船票能否登上基建的客船?-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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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结论
事件:近日,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同时,证监会还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简评如下:
文件对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要求、基金产品特征、发行安排、主要参与机构职责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阐释。试点项目聚焦基础设施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不含住宅和商业地产,并要求现金流稳定和权属明晰;一个基金对应一个资产支持证券;基金发行安排和项目尽职调查对标IPO要求,说明基础设施REITs股性特征较强。
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为基建增加社会资金渠道,缓解地方债务压力;资本定价将倒逼基建项目高效运转,为PPP项目绩效管理引入市场监督;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为增量投资腾挪空间,拉动经济增长,体现出重大战略意义。当前我国基建存量已达到百万亿规模,根据资产证券化率推测,未来基础设施REITs市场规模或可至万亿元。
目前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模式主要为基础设施收费ABS,底层资产盈利表现较弱,产品期限较长,评级来源主要为外部增信和超额现金流覆盖,历史经验来看具有较强不稳定性。基础设施REITs与收费ABS在底层资产回款上具有一致性,而基础设施REITs强调股性特征,现金流回款与投资者收益分配直接相关,因此对标的基础设施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入池资产需严格把控。
基础设施REITs交易结构为“公募基金+ABS”,借鉴类REITs的双SPV构架,基础设施REITs可设计为“公募基金+专项计划+私募基金/信托+项目公司”。虽然基础设施REITs在构架上可套用类REITs,但由于两者性质不同,条款方面将呈现较大差异,体现类REITs债性的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原始权益人收购等条款,预计基础设施REITs将不会涉及;考虑到基金封闭式运营,也不存在类REITs中常见的投资者回售、开放退出等条款设置。此外,为获得利息税前抵扣的税盾效应,“股+债”模式预计将在基础设施REITs中延续。
从实操考虑,基础设施REITs落实还有较多难点需克服。首先是入池资产筛选,从历史经验看基础设施收费项目具有较强不稳定性,而由于基础设施REITs对底层资产现金流稳定性要求较高,该如何设置入池标准并实现风险分散需要设计者考虑;其次是税收负担,当前国内REITs存在多环节重复收税现象,为保障基础设施REITs市场活跃性,针对性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必不可少;最后是流动性问题,基础设施REITs封闭式运营,投资者只能通过交易退出,因此活跃的二级市场是投资者积极参与的前提,如何激励公众投资者入市亟待考虑。
风险提示:海外疫情超预期扩散,国内经济失速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