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央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点评:国改承前启后,央企资产有望重估-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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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央企股权激励指引》发布,央企资产有望重估
5月30日,国资委正式发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这是对2019.11.11的《央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通知》内容的进一步补充,并直接明确和细化至落地实施环节,指导性较强。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形成初步方案),这是继2018年双百行动计划后的延续,我们认为此次《指引》强调的央企的市场化激励可能是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股权激励是央企迈向市场化的关键一步,而科技央企力度相对更大,或受益更加明显,在新时期逆全球化趋势下,央企在市场化条件下,研发和投资效率均有望提高,资产价值有望重估。
《指引》相比于2019.11.11《通知》三点重要的边际变化
2020.05.30的《指引》是对2019.11.11的《央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通知》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对比之下存在三点重要的边际变化:1)修改: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比例由30%下调到10%(科创板20%),除了增量,允许以存量作为标的股票来源;2)明确: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的内容及通过或未通过的处理办法;3)细化:对于市场化选聘人员的预留权益部分作了详细描述。总体而言,我们认为此次《指引》对过往政策规定进行延续、完善和统一,并直接明确和细化至落地实施环节,指导性较强,核心明确了市场化导向、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
与2018年双百行动计划承前启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启
2020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国企改革明确提出:将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与2018-2020年“双百行动计划”承前启后,后者重点是筛选具有改革意愿的先进国企,而前者的核心则是改革落地实施,我们认为此举反映国企改革的连续性,未来国企改革有望继续取得突破。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今年4月国资委官方表示“三年行动计划”已形成初步方案,我们认为此次《指引》强调央企的市场化激励,可能是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股权激励是迈向市场化的关键一步,科技央企力度相对更大
《指引》允许尚未盈利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允许科创板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50%,而对于首次实施计划比例,明确公司重大战略转型等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至股本总额的5%以内,这项内容与此前《通知》保持一致。据国资委网站报道,2017-2019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比率从10%逐步上升到18%,国企股权激励的意愿提高,而实施股权激励的A股央企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为15.2%,显著高于未实施的A股央企。我们认为,股权激励有利于央企进一步迈向市场化,而科技央企力度相对更大,或受益更加明显。
投资逻辑:新时期下央企资产潜力有望释放,PB估值有望修复
根据我们前期国企改革系列报告,通常央企PB相比同领域民企明显较低,我们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过去央企需要承担部分非市场化的政府职能(如国家安全、保障民生等),因而存在部分相对低效的资本开支,而市场对这部分投资给予较低的PB估值。但我们认为:从存量资产来看,由于政府支持,央企持续研发投入(无形资产)和资本开支(固定资产)力度均不弱于民企,实际存量资产质量可能并不差;从增量来看,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央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聚焦主业,在逆全球化趋势下,央企需要更大程度面向市场,研发和投资效率均有望提高,从而PB估值有望修复。
风险提示:国企改革政策落地以及推进进程不及预期;中美贸易与科技摩擦升级、新兴市场国家的疫情超预期、国内宏观经济超预期下行、流动性因素等带来的市场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