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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公用事业行业简评报告:多地发文完善分时电价政策-211213

上传日期:2021-12-15 09:43:17 / 研报作者:邹序元 / 分享者:10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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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公用事业行业简评报告:多地发文完善分时电价政策-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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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省市、地区陆续发布政策文件,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近日,山西、安徽、吉林、河北、四川及重庆等多个省市地区的发改委陆续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调整峰谷电价价差,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山西发布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峰谷价差调整为3.6:1。

日前,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优化峰谷时段划分,适当扩大峰谷价差,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

其中,此次将峰谷价差调整为3.6:1。

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同时,每年冬、夏两季对大工业电力用户实施尖峰电价政策,尖峰时段电价在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安徽发布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季节性高峰电价调整为上浮81.3%。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调整了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其中在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扣除政府性基金附加基础上,季节性高峰电价上浮比例由65%调整为81.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比例由54%调整为71%,低谷用电下浮比例由42%调整为58.5%。

吉林发布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增设尖峰时段,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日前,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优化分时时段,扩大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加强与电价市场化改革衔接。

其中,分时电价方面扩大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四川发布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优化峰平谷时段划分,明确执行范围、方式及浮动比例,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

同时,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执行范围为执行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

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各地分时电价政策的完善,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形成有效的市场化分时电价信号,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

我们维持对行业“看好”的投资评级,推荐华能水电、川投能源、长江电力、华能国际电力、大唐新能源等公司。

风险提示:碳中和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及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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