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证券-电力行业周报:发改委提出拉大电力峰谷价差,利好储能发展-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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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周观点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为保障电力市场高效有序运行,对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规范。 《通知》中指出要拉大峰谷价差,交易双方签订分时段合同时,可约定峰谷时段交易价格,也可参考上一年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平段电价,峰谷电价基于平段电价上下浮动。 峰谷差价作为购售电双方电力交易合同的约定条款,在发用电两侧共同施行,拉大峰谷差价。 加大峰谷电价的实施力度,有助于引导用电侧错峰用电,对于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用峰谷差别电价引导消费,是错峰填谷,降低供电整体成本,节约资源,高效用电的有效做法。 在峰荷压力大的地区,进一步增大电价的峰谷差,会更有力地引导用户合理调整用电时间,使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 拉大峰谷电差,将进一步有利于用户侧峰谷套利,利好储能行业发展。 峰谷套利指的是用电侧利用电力价格的峰谷价差进行套利,储能系统在谷电电价充电,在峰电电价放电,从而降低用户的用电成本,因此储能在削峰填谷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北京、江苏、广东、浙江、甘肃、河南、安徽、云南、上海等9省市的一般工商业或大工业用电的部分峰谷价差超过0.7元/千瓦时,上述地区开展用户侧储能的条件相对较好,也是用户侧储能发展较好的地区。 《通知》提出拉大峰谷价差,将进一步刺激用电侧削峰填谷,加大用户侧储能需求,利好储能行业发展。 市场表现本周公用事业指数下跌0.51%,电力行业指数下跌1.37%,沪深300指数上涨1.71%。 各子板块中,火电指数下跌2.64%,水电指数块下跌0.96%。 个股方面,周涨幅前三的公司为:涪陵电力(600452.SH,6.62%),哈投股份(600864.SH,4.87%),辽宁能源(600758.SH,4.49%);周跌幅前三的公司为:华银电力(600744.SH,-14.76%),华电国际(600027.SH,-4.61%),穗恒运A(000531.SZ,-4.24%)。 行业动态国网能源院发布《中国能源电力发展展望2020》:11月28-29日,2020年能源转型发展论坛暨国网能源研究院成果发布会在北京召开,共同探讨未来能源互联网发展、综合能源发展、能源电力数字化转型、电力市场建设等内容。 公司公告晶科科技(601778.SH):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安陆盛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电力需求不及预期;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来水不及预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