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固定收益专题研究: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债知多少-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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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导论11月27日上交所、深交所同时公布了《关于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分别就新三板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公开征求意见。 两份征求意见稿对转板上市条件、股份限售要求、上市审核安排及上市保荐履职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 新三板转板办法的公布,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债券发行有着积极的信号意义。 新三板转板机制已经渐行渐近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转板上市办法》,标志转板上市工作即将步入实操阶段,对进一步打开优质中小企业成长空间,更好发挥新三板承上启下功能意义重大。 同日全国股转公司表示,《转板上市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后,将配套细化转板上市信息披露、股票停复牌等监管安排,积极做好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落地工作。 目前新三板发债企业总体情况目前,新三板企业的融资方式仍以定增为主。 总体而言,债券融资在规模上与定增融资不在一个量级,只能作为再融资的辅助手段。 从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来看,中央国有企业的发行规模达到了民营企业发行规模的两倍。 发行债券对大部分新三板企业来说门槛较高,新三板市场中处于成长阶段的挂牌企业占比较大,资产规模普遍偏小,抗风险能力也比较弱。 新三板企业发债中大部分以私募债为主要形式,部分资质较好的挂牌企业尝试发行小公募公司债,发行大公募公司债则需要追加足够效力的增信措施。 新三板转板机制对发债的影响转板机制的出台,一方面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开始从核准制、注册制并行的双轨制,向单一的注册制并轨;另一方面也实现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这都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功。 畅通转板机制,顺应了新证券法注册制改革趋势,也丰富了中小企业的上市渠道。 一旦转板上市制度正式建立,新三板企业的信息披露频率、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将有助提高此类债券的流动性以及认可度,完善新三板优质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加直接融资吸引力。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力度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