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非银金融行业退市新规点评:标准更多元、程序更简化-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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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0年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深交所发布《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交易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统称退市新规。 我们点评分析如下:退市新规推出背景和意义:“建制度”重要环节,畅通“出口”。 1、退市制度之于资本市场重要性不言而明。 市场化、法制化的退市制度,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投资者保护、及发挥市场资源配置。 A股过去退市通道并不“畅通”,根据wind数据,1999年至今A股退市家数仅80家(剔除证券置换、吸收合并、私有化),而纽交所和纳斯达克2020年一年间退市达226家。 2、与注册制制度相互匹配、相互呼应。 注册制打开“入口”同时,需要退市制度畅通“出口”,可上可下、可进可退,实现优胜劣汰的正循环。 此次退市制度修订,标准更多元、程序更简化,与注册制相匹配。 3、为全市场注册制的推行奠定基础。 本轮改革,注重基础制度建设(提升直融占比、引入长期资金、及居民财富管理功能实现的基石),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及退市新规的正式落地,均为全市场注册制打牢基础。 退市新规主要修订内容:总体看,标准更多元、程序更简化。 优化退市指标。 新规按照退市情形,分为四类强制退市(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及主动退市。 1、财务类指标:取消原来单一的净利润、营业收入指标,新增组合财务指标(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2、交易类指标: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新增市值指标(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3、规范类指标:新增两类情形(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且限期内不改正),并细化具体标准;4、重大违法类指标:增加并明确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标准。 简化退市流程。 1、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2、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3、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延后。 强化风险警示。 1、新增两类其他风险警示(ST)情形,收紧违规担保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量化标准,扩大资金占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体范围;2、设立风险警示板(包含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对风险警示股票予以“另板揭示”;3、优化风险警示股票的适当性管理和交易机制安排。 退市新规对征求意见稿的调整:从严、细化。 与2020年12月14日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新规主要调整包括:1、从严设置造假金额和造假比例:缩短造假考察年限(从3年减少为2年),降低造假金额(10亿元降至5亿元),降低造假比例(从100%降至50%),并新增营业收入造假指标,从严收紧量化指标。 2、调整财务组合指标中营业收入扣除范围,并强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3、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的限制减持(上交所),及统一主板和中小板交易类退市标准(深交所)。 投资建议:1、中长期视角:看好券商板块。 本轮改革注重“建制度”,退市新规落地利于市场长期发展,券商核心中介作用提升,同时券商专业“定价”能力将会出现分化。 在社会融资结构转型中(直融占比提升),券商经纪、投行、自营衍生品等业务持续受益。 2、估值:处于历史中枢。 目前板块PB估值1.9倍,处于过去十年估值中枢位置。 3、建议关注头部优质券商: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东方证券、东方财富。 风险提示:二级市场大幅波动;监管环境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