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反垄断系列报告之二:加码金融机构治理,防止资本无序扩张-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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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金融领域风险频发,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或将在四大领域加码:(1)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重点在于向高附加值领域引流,监管强调回归支付本源,或对与增值服务交叉销售产生一定影响;(2)互联网消费信贷:当前运营模式以联合贷款和助贷等模式为主,属地经营等限制或倒逼企业转型获取消金或银行牌照,规范经营以防范风险;(3)互联网财富管理:监管强调持牌经营,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等影响相对有限,更多在于明确监管思路;(4)互联网保险:行业渗透率较低、仍有发展空间,强化监管有助于其健康发展。 金融领域近年来风险频发,反垄断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强监管态度坚决。 近期金融风险频发,涉及的企业既包括中小银行等传统金融企业,也包括钱宝网等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机构治理迫在眉睫。 对于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主要的风险在于大股东操控、内部控制等,因此机构治理的重点应放在对大股东等的监督上。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则需注重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方面,近期监管机构频繁表态,其重点包括“持牌经营”、“强力破除垄断”等,涵盖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四大主要业务领域:第三方支付:监管强调回归支付本源,或对与增值服务有关的交叉销售等产生影响。 第三方支付涉及账户侧、收单侧和清算机构,其中互联网企业如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深耕于账户机构这一环节。 2019年第三方移动综合支付市场中,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大巨头的市占率分别达48.4%和33.6%,双寡头格局十分稳定。 第三方支付的收入主要来自交易手续费,一般费用率在0.1-0.2%左右,未来更多的收入增长空间在于增值服务。 2020年12月26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要求“回归支付本源”,或对其与增值服务有关的交叉销售开展模式产生影响。 互联网消费信贷:当前运营模式杠杆率较高,属地经营等限制或将倒逼企业转型持有消费金融牌照,规范经营以防范风险。 互联网消费信贷主要包括可取现消费贷(如微粒贷等)和场景消费贷(如京东白条等)两种。 从运作模式看,互联网消费信贷主流模式从最初重资产的自营贷款模式逐步转变成ABS出表模式,进而演化为更加轻资产的联合贷款和助贷模式。 为规范经营,防范风险,2020年11月2日网络小贷新规出台,其监管重点包括属地经营、限制杠杆率、明确单户贷款上限等。 监管加码或倒逼公司转型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监管的加强有助于降低杠杆率,防范化解风险。 互联网财富管理:监管强调持牌经营,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等影响相对有限,更多在于明确监管思路。 互联网财富管理涉及的领域包括净值型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类固收产品等,目前公募基金特别是权益产品的销售群雄逐鹿,包括天天基金、盈米基金等发展较为迅速,是未来互联网平台发展的重点方向。 监管强调持牌经营,近期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加强监管,由于监管此前已要求压降结构性存款,互联网平台也储备有与银行存款功能相近的类固收产品,加之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也仅短暂试水,因此这些事件料对互联网理财业务影响相对有限,更多的意义在于明确监管思路。 互联网保险:行业渗透率较低、仍有发展空间,强化监管有助于健康发展。 2019年互联网保险渗透率较低(财产保险7.2%,人身保险6%),未来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020年12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政策对互联网保险的经营进行更明确的界定,强调持牌经营,预计未来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将更加合规,监管的加强有助于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风险因素:经济增速下行风险,政策不及预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