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国际-金融债月报:银保监会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存款业务,金融债发行规模环比降低-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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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动态2021年2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细化审慎监管要求、统一监管标准,明确了出资比例、集中度风险管理和限额管理等三项量化标准。 监管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一直较为重视,早在2020年7月,银保监会就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制度框架,界定了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并就贷款风险管理、合作机构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在前期发布的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互联网贷款风控环节的重要性,并通过定量指标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合作贷款中的出资比例,有助于引导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原则,审慎开展与各类机构的合作;同时,出资集中度的限定也有利于实现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分散,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合作机构的集中度风险。 此外,《通知》也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规定对存量业务和增量业务实行“新老划断”,避免对市场产生过大冲击,保证商业银行有序整改、平稳过渡。 ◆发行情况从发行情况来看,2021年2月金融债一级市场发行规模较2021年1月有所下降,全市场共发行40支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共计918.10亿元,较上期减少2041.10亿元,较去年同期也出现明显下降。 2月银行、证券公司发行利率均普遍上行。 2月,银行间市场共发行2491单同业存单,总规模合计19564.8亿元。 从发行期限来看,长期存单发行规模有所下降,3月期、9月期存单发行规模占比有较大幅度上行。 从发行主体类型来看,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仍为同业存单主要发行主体。 从发行主体等级来看,发行主体等级进一步向高等级集中。 从发行利率来看,各期限等级存单发行利率普遍上行。 ◆交易情况2月,金融债交投小幅下降,成交金额合计5933.18亿元,较上期降低312.27亿元,日均交易规模有所上升。 成交券种结构与上期变化不大。 2月,同业存单成交量继续下降,合计成交规模共计23724.12亿元,较上期降低7917.08亿元,日均交易规模也有所降低。 从存单发行主体性质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占比较上期下降1.5个百分点,其他类型主体占比基本与上期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