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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中国国别报告自动交换扩至78地,将减轻走出去企业全球税收遵从负担-210331

上传日期:2021-04-02 14:05:46 / 研报作者:王晓悦杨嘉燕徐猷昂 / 分享者:100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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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网站最新消息,中国国别报告信息自动交换已从此前的46个税收管辖地增加至78地。

中国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经营地国别报告的本地申报义务有望降低,将减轻企业的全球税收遵从负担。

但走出去企业仍需要对境外经营地的国别报告通知义务予以重视,并按照当地法规的要求履行申报义务。

同时,企业应更加重视全球转让定价的风险分析,并采取适当行动管理转让定价风险。

背景2015年10月,OECD发布了BEPS15项行动计划的最终报告。

其中,BEPS第13项行动计划为跨国企业提供了国别报告年度报告模板,包括跨国企业在发生业务的每个税收管辖区的年度经营信息,包括收入、利润、税收、人员、资产信息等。

旨在提高税收透明度并向税务机关提供充分的信息,以协助税务机关评估总体转让定价和税务风险,并有效解决BEPS相关问题。

国别报告是BEPS行动计划四项最低标准之一,所有参与包容性框架的税收管辖区成员均需要立法执行。

自BEPS第13项行动计划发布以来,各税收管辖为国别报告的填报及信息交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建立了必要的国内法规、信息交换平台及其他行政管理规定,以满足最低标准的要求。

各税收管辖区持续就国别报告信息交换进行磋商,OECD也定期发布最新情况,为跨国集团和税务机关提供详细说明。

截至2021年3月,全球各税收管辖区已经启动了超过2,900项国别报告双边交换关系,并于2018年6月完成了首次国别报告自动交换。

截止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92个包容性框架的税收管辖区已对国别报告进行本地立法。

中国于2016年发布了《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42号公告),规定了国别报告的申报义务、申报门槛和申报时间,将国别报告并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关联申报部分。

同时,中国也与多个税收管辖地激活了国别报告自动交换机制,截至目前,中国已对2017年及2018年的国别报告进行交换。

2021年3月,OECD公布了最新的全球国别报告实施及交换进展。

其中,与中国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关系的国家(地区)从此前的46个增加至7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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