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晨会纪要-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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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高度警惕私募基金房地产等领域涉非风险趋向。 据中国证券报4月22日,2021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 会议总结2020年以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成效,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要积极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高度警惕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等领域涉非风险趋向。 会议指出,面对非法集资严峻形势,要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提高防非处非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加快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强化源头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紧抓实《条例》贯彻落实。 及时完善配套制度,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职能,着力构建行政处置与司法打击并重并举、有机衔接的新格局。 二是积极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高度警惕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等领域涉非风险趋向,密切关注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以及解债服务等旗号的新型风险,紧盯养老服务、涉农组织、民办学校、线上教育等民生领域,对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非法集资尽早发现,露头就打。 严禁借建党100周年名义开展商业谋利和非法集资活动。 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 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非法集资犯罪果断出手、精准拆弹。 加大力度追赃挽损,完善违法所得应追尽追、应退尽退机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着力编织监测预警“天罗地网”。 扎实推进建设规划,加快实现地方平台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 发挥网格化治理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线下涉非风险排查。 五是精准有效深化宣传教育。 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理性投资和风险自担理念,及时识别“保本高收益”式金融欺诈,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重要财经消息】国务院: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中证网讯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不断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 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严打规避退市深交所年报审查聚焦五大风险。 据中国证券报临近4月底,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步入尾声。 上市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交出怎样的“成绩单”,备受市场关注。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深交所正紧锣密鼓开展年报监管服务工作,在年报审查中聚焦业绩真实性、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公司治理规范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重组标的资产整合与业绩承诺履行情况五大突出风险,尤其重点关注存在退市风险公司财务处理的合规性。 沪深交易所明确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据中国证券报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对公司债券审核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作出规定。 具体来看,沪深交易所围绕公司债券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开展审核,重点关注发行人公司治理及组织机构运行情况、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结构与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特定情形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的相关核查情况。 公司治理及组织机构方面,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严重失信行为、股权结构与管理层不稳定、非经营性往来占款与资金拆借余额较大、对外担保金额较高、资金集中归集等情形的发行人,要求其细化对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对存在有息债务结构发生大幅变化、短期债务占比显著上升、“存贷双高”、大额资产受限、现金流或盈利缺乏稳定性等财务指标明显异常、财务数据变化较大的发行人,要求其披露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特定情形发行人方面,重点关注发行人是否属于“母弱子强”的投资控股型发行人以及是否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债务违约记录等需要关注的情形,并对城市建设类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等特定类型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特别明确。 中介机构执业要求方面,重点关注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的核查工作以及执业质量评价记录情况。 要求主承销商提交承销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承销债券违约情况,对于存在严重负面执业记录的,将加大审核问询力度,推进实施分类审核,对其申报的项目从严审核。 最高法:依法制止和打击互联网领域垄断行为。 据中国证券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A中林4月2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依法支持和监督反垄断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促进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合力,依法制止和打击互联网领域垄断行为。 A中林介绍,面对反垄断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下一步最高法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积极稳妥做好垄断案件审理工作。 二是依法支持和监督反垄断行政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依法支持和监督反垄断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促进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合力,依法制止和打击互联网领域垄断行为。 三是适时制定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结合反垄断法修订和有关行政监管法规的完善,针对垄断民事案件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互联网平台领域反垄断前沿疑难复杂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适时出台司法解释,积极构建法律、行政监管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协调一致、有力高效的反垄断法律规范体系。 减消费增金融基金一季度调整重仓方向。 基金一季报披露收官。 天相投顾数据显示,截至4月22日披露一季报的公募基金产品中,与去年四季度可比的全部基金产品平均股票仓位从73.15%微降至72.50%;全部可比的开放式基金平均股票仓位从73.04%下降至72.32%。 由此可见,公募基金并未在一季度大幅降低股票仓位。 至于市场关心的基金机构“抱团”的情况,天相投顾数据显示,公募基金的持股集中度在一季度微升,基金重仓股大方向有所调整。 公募基金对金融、公用事业等板块的增持力度加强;立讯精密、顺丰控股、恒瑞医药、隆基股份等前期的热门股遭遇了基金大额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