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资信-《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点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与农业强国建设大有可为-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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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从远东资信《《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点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与农业强国建设大有可为》研报附件原文摘录)6月16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本文对此点评如下。 一、政策支持原因与背景 《意见》的出台,顺应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导向,反映了我国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时代和推动农业“由大到强”的时代机遇,也反映了金融支持“三农”亟待加强的现状。 (一)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式现代化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任务共同推进的现代化。广大乡村地区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薄弱领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和必经途径。只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实现。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包括“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1。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则意在建设具有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等特征的农业强国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分别侧重于从乡村(区域)和农业(产业)不同角度,推动我国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彼此相互衔接、互为促进。 (二)我国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农业经济面临“由大到强”发展机遇 从乡村建设来看,截至2020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表明我国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长期以来,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增长、人口城镇化和城乡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加强,我国各大城市面貌显著改善;广大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也有积极改善,但无论居民收入还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都明显落后于国内城市,相比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农村也有很大改善空间。 从农业发展来看,我国拥有悠久灿烂的农耕文明,截至2022年底农村人口达4.91亿人、耕地面积达19.14亿亩,作为世界农业大国的地位高度稳定。而与美国、加拿大、日本、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丹麦、以色列等农业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农业机械化、精细化程度和生产效率等方面相对落后,我国农业“由大到强”发展潜力巨大。 (三)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与农业强国建设依然潜力显著 我国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升,各大城市尤其超大/特大城市土地开发利用渐趋饱和局面下,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建设还有很大潜力,需要加强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往乡村、农业领域流入。针对乡村振兴与农业强国建设的资金扶持,除了依赖相关市场主体资金积累等之外,也需财政、金融大力支持。从信贷、债券等金融市场支持来看: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22年末,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41.02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重达19.17%;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22年末,地方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定向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八大债券存量之中,贴标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余额合计2820.52亿元,占八大债券余额比重为0.29%。 现阶段,支持我国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可抵(质)押资产不足,专业技术和人才等要素配置以及金融中介服务供给不强,信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较突出,经营抗风险能力不强,从而我国“三农”金融发展依然不够充分。尽管当前我国农村信贷余额累计40余万亿元,但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仍有待改善。尤其债券市场针对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力度较弱。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显示,我国“三农”金融的缺口达3.05万亿元。 二、政策支持要点述评 《意见》主要从金融支持角度,强化金融服务产品对于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产、农业科技化和绿色化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美乡村建设与城乡融合发展等诸领域支持。本文选取《意见》部分要点述评如下。 (一)金融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产 粮食和种子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是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牵涉到国家安全和民众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尤其近年国际政治经济等复杂局势下,确保种子、粮食、食品生产和消费安全,维护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规模和结构稳定具有高度重要性。《意见》第一条就提出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凸显了其对于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意义。 《意见》第一条包括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持续加强种业振兴金融支持、做好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金融服务等内容。近年来,我国耕地面积趋于减少(2019年末我国耕地面积为19.18亿亩,较2010年末减少5.48%),人口规模长期呈现稳定增长,粮食产量则在波动中缓慢增长。与粮食生产成效相对应,我国粮食生产领域存在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农村劳动力人口结构性不足(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大量迁徙城市)等局限。从粮食产品结构来看,我国粮食包括谷物、豆类、薯类等,玉米、大豆、小麦等部分依赖进口,反映我国粮食具有结构性短缺特点。未来金融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产,还需着眼于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和需求变化及其外部环境,增强针对相关企业、机构、个人的支持力度与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