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安井食品-603345-对外投资公告点评:对外投资加强主业竞争力,支付对价合理-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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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述6月18日,公司发布对外投资公告,拟以人民币4.09亿元对价受让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股东肖华兵持有的40.50%股权,以人民币3.08亿元受让股东卢德俊持有的30.50%股权,合计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7.17亿元二、分析与判断本次收购将有效强化主业竞争力,收购对价合理新宏业食品的主营范围包括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鱼排粉、虾壳粉、肉制品等,新宏业主业与安井食品接近,本次收购将有效加强公司对上游原料淡水鱼糜产业及速冻调味小龙虾菜肴制品的布局,强化主业竞争力。 本次收购前,公司已持有新宏业19%的股份,对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较为了解;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宏业90%股份,有权向新宏业委派董事、监事,及提名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在本次收购中,新宏业的潜在经营风险较小,未来业绩释放的确定性高。 收购对价方面,公司拟收购新宏业71%股权,支付对价7.17亿元。 新宏业2018~2020年营收分别为6.49/9.24/9.37亿元;实现净利润0.80/0.84/0.69亿元。 公司支付对价相对2019/2020年净利润的PE为11.98/14.57倍,估值大幅低于安井食品整体估值水平,也大幅低于速冻食品行业2021年45倍的估值水平,收购价格合理。 业绩承诺保证中长期增长潜力,核心管理人员签署长期工作合同或竞业协议业绩承诺方面,新宏业承诺2021~2023年分别实现规范净利润0.73/0.80/0.90亿元,以2020年为基数的年均增速分别为+5.28%/+9.59%/+12.50%。 新宏业与安井食品签署业绩补偿协议,承诺若业绩承诺期内单独年份业绩低于承诺业绩的80%,则双倍赔偿承诺业绩金额与实际规范净利润的差额。 同时,整个业绩承诺期应完成累计规范净利润2.43亿元,否则将双倍赔偿2.43亿元与实际累计业绩的差额。 整个业绩承诺要求严格,加强了新宏业利润兑现的确定性,可以较好地保护安井食品的利益。 核心管理人员约束方面,公司要求新宏业核心人员(以协议名单为准)及其他对新宏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人员签署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 此外,除原股东肖华斌之子肖晓、肖尧及配偶朱友秀仍可从事鲜活小龙虾收购业务外,肖华斌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原股东卢德俊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存在为期8年的竞业限制。 上述长期工作合同及竞业限制能较好留住新宏业核心经营资源。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资扩充产能,中长期成长后劲充足2021年5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人民币57.4亿元资金用于主业产能新扩建、工厂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项目。 预计募资计划落地后,公司产能、渠道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此前公司还公布了江苏泰州三期和山东德州两个生产基地的建设项目规划。 其中,泰州安井三期项目包括年产10万吨速冻调制食品生产车间;山东德州生产基地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速冻食品20万吨。 上述两个项目符合公司“销地产”战略布局,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当地市场占有率,提高规模效应和市场反应速度。 除泰州及山东基地建设外,公司前期发行两期可转债,投向是四川、湖北等新工厂建设。 新产能释放后,公司规模优势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中长期成长动能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