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安信期货-了解烧碱-三-:政策环境及发展沿革-230217

文本预览:
规模化政策导向及发展趋势 200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氯碱行业准入条件》。其中对子产业布局、规模工艺装备以及能耗做了相关要求,有关装置规模方面做了这样的要求:“为满足国家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实现合理规模经济,新建烧碱装置起始规模必须达到30万吨/年及以上(考企业搬迁项目除外),新建、改扩建聚氯乙烯装置起始规模必须达到30万吨/年及以上。 2016年7月,国务院领布国办发57号文《关子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部署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在努力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中,《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气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含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产业结构调签指导目录(2019年本)》目录中将新乙焕法聚乙烯、起始规模小子30万纯/年的乙烯氢氯化法聚氛乙烯、烧碱(废盐综令利用的离予膜烧碱装置除外)列入限制类。 通过以上文件可见,我国烧碱新增产能爱到严控,除企业自身留存指标、废盐综合利用的烧碱项目外,单纯新增项目可能很小,这使得烧碱行业产能墨坐上升,规模小、技术差的产能陆续清出。
展开>>
收起<<
《国投安信期货-了解烧碱-三-:政策环境及发展沿革-230217(6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投安信期货-了解烧碱-三-:政策环境及发展沿革-230217(6页).pdf(6页精品完整版)》请在悟空智库报告文库上搜索。
(以下内容从国投安信期货《了解烧碱(三):政策环境及发展沿革》研报附件原文摘录)规模化政策导向及发展趋势 200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氯碱行业准入条件》。其中对子产业布局、规模工艺装备以及能耗做了相关要求,有关装置规模方面做了这样的要求:“为满足国家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实现合理规模经济,新建烧碱装置起始规模必须达到30万吨/年及以上(考企业搬迁项目除外),新建、改扩建聚氯乙烯装置起始规模必须达到30万吨/年及以上。 2016年7月,国务院领布国办发57号文《关子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部署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在努力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中,《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气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含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产业结构调签指导目录(2019年本)》目录中将新乙焕法聚乙烯、起始规模小子30万纯/年的乙烯氢氯化法聚氛乙烯、烧碱(废盐综令利用的离予膜烧碱装置除外)列入限制类。 通过以上文件可见,我国烧碱新增产能爱到严控,除企业自身留存指标、废盐综合利用的烧碱项目外,单纯新增项目可能很小,这使得烧碱行业产能墨坐上升,规模小、技术差的产能陆续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