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计算机行业点评报告:“滴滴事件”敲响个信安全警钟,把握网安投资机会-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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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奇安信、深信服、安恒信息、绿盟科技、启明星辰、美亚柏科等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在互联网时代重要性愈加凸显,“滴滴事件”侧面反映许多企业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缺失,相关的监管力度也将持续提升。 重点推荐奇安信、深信服、安恒信息、绿盟科技、启明星辰、美亚柏科、迪普科技等;其他受益标的包括天融信、拓尔思、中新赛克。 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宣布对滴滴出行等公司启动网络安全审查7月2日,国家网信办官网发布公告,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宣布对滴滴出行启动网络安全审查。 4日,网信办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5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宣布对“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审查期间停止新用户注册,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监管措施逐渐走向常态化。 “滴滴事件”敲响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警钟,未来相关监管力度也将持续提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愈发严重。 2021年6月,工信部就通报过291款侵害用户权益App,并进一步加大对App弹窗信息关不掉或者未显著提供关闭功能标识,开屏信息、弹窗信息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跳转至其他页面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 “滴滴事件”敲响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警钟,我们认为未来相关监管力度也将持续提升。 从立法层面来看,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总则编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面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 二审稿第57条规定,“提供基础性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需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特别义务: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内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该规定重点强化超大型互联网平台信息保护义务。 风险提示:人才流失风险;市场竞争加剧;政企IT支出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