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信说策略:信用保护类工具全解析-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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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梳理国内信用保护类工具的市场全貌,并回答一个关键的问题:如果债券展期,是否会触发信用保护?▍我国信用衍生品主要为信用保护类工具,包括合约类工具和凭证类工具。 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均有信用保护类工具,前者统称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后者统称为信用保护工具。 银行间的合约类产品包括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和信用违约互换(CDS),凭证类产品包括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和信用联结票据(CLN)。 交易所的合约类产品主要是信用保护合约,凭证类产品主要是信用保护凭证。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当中,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的比重最高。 2018年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之后,CRMW的规模开始增长,且2018~2020年的标的主体均以民营企业为主。 2021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国企也开始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搭配CRMW。 CRMW的标的主体以AA+企业为主,与此同时,AA级别的比重提升更加值得关注。 2018年至2021年,AA企业的规模比重由24%提升至37%,2022年截至5月20日更是达到50%。 已发行的CRMW当中,期限覆盖率达到100%的数量占比达到92%,规模覆盖率的均值为42%。 CRMW的创设机构也以商业银行为主。 ▍信用保护工具当中,信用保护凭证和信用保护合约齐头并进,占比相差不大。 信用保护凭证以地方国企为主要标的,在为数不多的民企信用保护凭证当中,非银金融行业的比重相当之高,主要为融资租赁和证券行业。 信用保护凭证的标的主体以AA+企业为主,近3年AA+企业的规模比重均在70%以上。 和CRMW相比,信用保护凭证的覆盖率整体偏低,绝大部分信用保护凭证创设的主要目的并非助力发行,而是对存量的AA+公司债配套信用保护凭证,从而帮助该标的债券满足场内质押回购的条件。 ▍信用保护类工具的创设价格与信用资质、期限覆盖率等因素相关。 以CRMW为例,其创设价格与标的债券的票面利率呈现正相关关系,票面利率可以作为主体信用资质的代理变量,资质越差,创设价格越高,符合逻辑。 此外,由于CRMW的期限覆盖率多为100%,因此,该因素对于创设价格的影响不大。 而信用保护凭证的期限覆盖率普遍偏低,因此信用保护凭证的创设价格也普遍较低,和标的债券的资质关系不大。 ▍债券展期是否会触发信用保护?近期若干房企以“债券发行+信用保护工具”的方法疏通债券融资渠道,如果出现债券展期,信用保护工具将起到什么作用?关键在于信用保护工具的信用事件如何设置。 目前CRMW的信用事件多数设置为“标的实体破产;标的债务发生支付违约”,信用保护凭证的信用事件也类似,需要构成“支付违约”才会触发信用事件,而“因发生债务加速到期、债务潜在加速到期、债务重组事件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支付失败情形亦不构成支付违约”。 在这种设置下,债券展期不会触发信用事件,也无法通过信用保护工具得到即时偿付。 ▍风险因素:资金供应收紧;违约风险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