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经济金融热点快评2021年第132期(总第568期):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提升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质量-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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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入手,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 此举有利于提升我国信用评级质量和竞争力,使信用评级行业更好服务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 主要关注点如下:第一,立足提升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质量,助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信用评级质量对我国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稳步增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活水”。 2021年以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显著增强,截至8月10日,年内债券市场融资规模达36.2万亿元,同比增长12.3%。 但是,在债券规模继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信用类债券违约事件时有发生。 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共有109只信用债发生违约,涉及债券余额1168亿元。 尤其是“高评级高违约”事件出现,引发市场关注。 造成这一怪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信用评级结果无法客观反映企业与债券真实风险。 在此背景下,《意见》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优化评级生态,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以期通过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维护债券市场健康稳定。 第二,加强评级机构内部建设,引导评级机构实现规范发展。 信用评级是事前防范违约风险的重要约束机制,信用评级机构在债券市场充当着“看门人”的重要角色。 而国内评级机构迫于业绩压力,存在过度迎合客户评级要求的现象,使得我国债券高信用评级占比虚高,影响了信用评级的有效性。 为切实提升信用评级机构质量,《通知》提出要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在2022年底前搭建好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的评级方法体系。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评级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落实隔离、回避、分析师轮换、离职人员追溯等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坚守评级独立性。 上述措施从评级机构内部建设角度进行规范,有助于减少影响评级质量的内在不利因素,引导评级机构稳妥整改,规范发展。 第三,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评级生态,稳妥推进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 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大背景下,评级行业发展逐步由“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是大势所趋。 为响应此前债券市场取消强制评级后的监管政策调整需求,《通知》明确提出,将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 此外,我国还将稳妥推进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 一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境外信用评级机构“引进来”,提升国内评级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鼓励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信用评级机构“走出去”,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实现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