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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解读:《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180501

上传日期:2018-05-02 15:14:25 / 研报作者:邓淑斌 / 分享者:10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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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解读:《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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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要点:
        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以2012年修订实施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为基础,结合CEPA补充协议十框架下的相关规定和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整体安排,从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包括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内资证券公司申请变更为外商投资证券公司涉及的境外股东资质、境外股东出资或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等内容以及相关流程,进一步予以明确。
        《办法》主要内容:一是,将外商投资上市或非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的要求进行了统一;二是,相对放宽了合资证券公司(包括上市内资证券公司)中的境外股东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将这一比例调整到不超过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所作的承诺,并且不对内资股东持股比例提出下限要求;三是,对于合资证券公司的初始业务范围不再“一刀切”管控,而是要求与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的经营证券业务经验相匹配;四是,对于合资证券公司设立的境外股东资质要求更高更明确。
        《办法》实施中,对于外资投资证券公司中可能涉及的境内股东持股下限、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比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是否需要执行“一参一控”等事项,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办法》实施的主要影响:有望改善目前已设立合资证券公司业务牌照单一的现状;  目前待审批的18家合资证券公司设立方案面临重新评估;对于国内证券行业竞争格局的短期影响相当有限,较之而言,更有可能加剧国内证券行业的并购重组,尤其是增加针对个别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的并购重组机会。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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