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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环保行业:《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解读,靴子落地,分类管理-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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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1年8月19日,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点评:自2020年9月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中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以来,市场高度关心2021年相关竞争性配置政策何时落地;2021年的《方案》经历了:(1)3月完成初稿;(2)4-5月充分听取地方、企业、协会和媒体等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3)6月与相关部门就《方案》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吸收采纳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4)于7月形成《方案》并于8月正式印发。

本次《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以收定支、央地分摊、分类管理、平稳发展”,其中“以收定支”是2020年起国补政策增量项目原则的延续,“央地分摊”是2020年9月《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提出的“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思路的延续,“平稳发展”是国家“十四五”期间对生物质发电项目发展的核心要求,而“分类管理”则是本次《方案》中最新、也是重点突出的思路,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补贴项目分类管理,推动项目从快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

《方案》将补贴项目分为竞争性配置和非竞争性配置项目两类,其中:(1)非竞争性配置项目包括两类:一是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共77个,按照以收定支要求已达到2020年中央新增补贴资金额度15亿元,故其他项目不再纳入);二是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且项目必须于2021年底之前全部机组并网(符合要求但未纳入的可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逾期未并网取消非竞争配置补贴资格,后续可参加竞争性配置。

中央补贴资金对非竞争性配置项目的安排共20亿元,项目纳入规则和2020年一样,即按照全部机组建成并网时间先后依序纳入(并网时间项目相同的,按热电联产项目优先、装机容量小者优先纳入),直至所需中央补贴总额达到20亿元。

(2)竞争性配置项目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全部新开工项目,且项目必须于2023年底前全部机组并网;每逾期一个季度,电价减少0.03元/千瓦时。

中央补贴资金对竞争性配置项目的安排共5亿元,项目纳入规则和以往有所不同,将分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两类分别开展竞争性配置,且将按照补贴退坡幅度由高到低排序纳入(退坡幅度相同的,按热电联产项目优先、装机容量小者优先纳入),直至所需中央补贴总额分别达到3亿元(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项目)和2亿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21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资金总额为25亿元,和2020年(15亿元)相比新增10亿元额度,我们判断这一方面来自于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平价后的敞口,另一方面来自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比例所带来的增量资金。

补贴项目分类管理一方面保障了符合纳入要求但受制于资金限制暂未被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可以有序纳入2021年补贴范围,保障行业平稳发展,另一方面则通过竞争性配置的方式倒逼2021年新开工项目通过技术进步提升项目运营质量,推动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

(二)央地分担,分类管理,科学合理保障项目稳定运行。

《方案》首次明确了央地分担规则,具体分为两类,其中:(1)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承担:2020年9月11日前全部机组并网项目(均为非竞争性配置项目),该类项目获得补贴资金的方式和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一致。

(2)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分担: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项目(即包括非竞争性配置项目,也包括竞争性配置项目),且央地分担将按照不同地区合理确定不同类型项目中央支持比例,其中:1)西部和东北地区,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8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60%;2)中部地区,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6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40%;3)东部地区,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4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20%。

此外,地方省份在组织申报前应承诺落实生物质发电项目地方分担资金,未作出承诺省份的项目将不能纳入中央补贴范围,即无法获得2021年中央补贴资金。

为缓解中央财政压力,2021年首次启动中央和地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担电价补贴的机制,而按照不同地区合理确定不同的支持比例此举也和我们在2019年2月外发的报告《垃圾发电补贴取消?现在还不是时候――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题报告》中提出的“对不同地域的垃圾焚烧项目给予差异化补贴方式”高度一致,补贴的差异化也有利于给予行业充分的空间来适应市场化的发展和竞争。

此外,《方案》中同时明确“一减一增”,“一减”即补贴中央部分将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地方将逐步承担更多直至全部的生物质项目补贴任务),“一增”则将逐年增加用于竞争配置的中央补贴规模(该部分增量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规模的提升)。

(三)竞争配置中分类管理,更好实现公平竞争。

《方案》考虑到不同类型项目的成本差异较为明显,首次提出分类竞争配置概念,即将生物质发电项目分为两类分别开展竞争配置:(1)第一类为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类项目,该类项目成本相对较高且对于补贴需求较高,故政策有所倾斜。

(2)第二类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发展较快(2020年垃圾焚烧项目规模已超过农林生物质发电)且地方政府可通过提升垃圾处理费方式提升项目经济性,故政策相对较紧。

本次《方案》对第一类项目在各个层面均有一定的倾斜:中央补贴资金分配方面,第一类3亿元vs第二类2亿元;中央支持比例方面,各类地区的第一类支持比例均高于第二类支持比例20%;第二类项目还需满足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综合考虑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获得额外收入(即垃圾处理费)、农林生物质项目有较高的燃料收购成本(需从农民或中间商处收购秸秆等农林废弃物)、沼气发电项目运营成本较高等特点,故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分别开展竞争配置,意在通过差异化手段合理运用竞争性配置倒逼产业技术进步和装备制造成本下降。

投资建议:《方案》在市场的高度关注下终于落地,这也是生物质发电行业首次开展竞争性配置。

在政策的持续支持和补贴的刺激下,生物质行业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在加快处理农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随着补贴资金缺口的持续扩大以及装机规模的快速提升,行业高质量发展逐步成为“十四五”期间的核心任务。

随着竞争性配置政策的出台,如何在补贴逐步退坡、新增项目质量相对下降(新增项目多位于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且逐步下沉至县城,垃圾热值和地方政府支付能力均有所减弱)的背景下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我们认为有着较强运营管理能力(在项目质量下降的同时仍可保障较好盈利水平)、以及积极开拓新业务(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推进无废城市等从而发展第二成长曲线)的龙头公司仍将强者恒强,在行业变革之际穿越周期,伴随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议关注瀚蓝环境、伟明环保、三峰环境等。

风险提示:商业模式、地方财力、政策进度等风险;垃圾分类、收费制度拓展不及预期、市场化过程缓慢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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