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诚-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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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1年8月18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完善法制、推动发行交易管理分类趋同、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健全定价机制、加强监管和统一执法、统筹宏观管理、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拓展高水平开放等十个方面,对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 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是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在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丰富实体经济融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发行主体规模的扩大,多头监管、市场分割等问题愈发突出,由各市场监管部门分头出台的一些制度已无法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债券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有效分配。 《意见》由多部委联合出台,从完善债券市场顶层设计的角度推动债券市场整体联动改革,以促进资金等要素在各市场之间自由流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为实体经济债券市场融资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推动直接融资比重上升,支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近年各监管机构已不断出台各项政策推动债券市场制度规则的逐步统一。 2018年11月,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2019年11月,四部委联合发布《信用评级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建立评级行业统一监管的制度框架;2020年3月发布《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提出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202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提出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