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研究-联合授信管理办法信用视角点评:明为防范风险,实则去粗取精-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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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我们认为《办法》是上层观察到目前债市风险新特点后的及时响应,围绕当前再融资风险的防范展开。
根据《办法》简单测算,至少一半的信用债发债主体是联合授信制度的实行目标企业,而民企只占约七分之一。债市虽是主要防治范围,但制度并不会直接作用于再融资困难的企业,不会激化当前风险。此外《办法》亦试图改善银企关系,促进当前债市的理性发展。而在防风险的同时,帮扶小微企业的意愿也是较为明显。
但归根结底,《办法》的出台,是为了在当前普遍受困于再融资问题的中小企业中,进行去粗取精。因而我们认为,再融资风险未来仍将存在,但更多是会体现在自身资质较差的小型企业或民营企业,企业之间的分化仍将继续。